各处(部、办、科)室:
校(院)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校(院)中层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选拔科级干部的原则,通过民主测评推荐、考试考核、组织考察、张榜公示,经校(院)党委2005年11月24日会议研究决定:
陈毕雪同志任中共毕节地委党校、毕节地区行政学院经济管理教研部副主任;
薛朝晋同志任中共毕节地委党校、毕节地区行政学院信息资源部副主任;
吉庆丽同志任中共毕节地委党校、毕节地区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;
吉铭同志任中共毕节地委党校、毕节地区行政学院总务处副处长;
张静同志任中共毕节地委党校、毕节地区行政学院财务科副科长。
以上同志试用期为一年。
中共毕节地委党校委员会
中共毕节地区行政学院委员会
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